在一起针对Vista营销的诉讼中,原告律师表示甚至是微软的营销主管也搞不清Vista营销策略。
这起诉讼主要是针对微软的“Vista Capable”宣传口号。原告表示微软并没有告诉消费者实情,“Vista Capable”的电脑只能运行最低版本的Vista,也就是Vista Home Basic。而“Vista Capable”会让消费者误以为能运行所有版本的Vista。
本月初在西雅图地方法院进行的一场对微软的集体诉讼中,控方律师表示,甚至是微软的营销主管Mark Croft在作证时也搞不清“Vista Capable”的含义。在辩护时,Croft表示,“Vista Capable”是指电脑可以运行任何版本的Vista,但后来有撤回证词,表示“Vista Capable”指的是能运行一个版本的Vista。
微软官方则极力辩护,它表示自己已经OEM厂商还有零售商和新闻报纸都已经告知了用户“Vista Capable”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