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更新了版本,新版本开放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给纳税人查询2019年之后的收入数据和纳税情况,方便纳税人做2019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事实上,支付宝和微信的城市服务都早已上线了个税等税务情况查询功能,然而跟个人所得税APP一比,才知道有差距。因为个人所得税APP记录得太仔细了!
你去年全年的综合收入是多少?国家比你还清楚,一厘一毫。
首先柚子酱先说明收入纳税明细怎么查?
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进入“我要查询”选项,选择“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即可查询相关类型的收入和扣税情况。
个人所得税APP个人全国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和纳税明细,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在2020年3月1日开始进行综合所得汇算申报。
需要说明的是,在个人所得税APP能查到的税额,都是我们已经预扣预缴的,在2020年3月份做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的时候,再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有些同学可能在查询的时候,显示的是“应补(退)税额”,这是IOS版显示的错误,现在APP已经做了修复优化。
如果不查年度综合收入,你可能不清楚自己的年度实际收入以及纳税情况。为什么这么说呢?笔者来说两个真实的例子。
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线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这个功能后,笔者周围的同事纷纷更新版本查询。本来大家对自己的年度收入心里有点13数。
其实并非如此,你的实际年收入可能比你知道的要多。
除了正常工资、薪金之外,有位同事表示他多出一笔劳务报酬所得,是由支付宝进行申报的。而另一朋友同样也多出了一笔网易申报的税额。还有网友表示,除了正常的工作工资缴税,他还多出一笔动感101的扣税,而收入来源是答题的奖金。
没想到吧,只要有申报,国家对你的每一笔收入都清清清楚楚,仔细到你在某些平台做任务、抽奖、参赛得到的奖励。
以上能追溯到收入来源的扣税都正常。然而社交网络上有不少网友表示,他们名下多出了一些不明来源的税额申报。
柚子酱关注的某知名博主,就表示自己身份信息被某公司冒用,登记了一笔正常的工资收入,然而他并不在该公司就职,也未曾收到过任何款项。
而曾在职,离职后仍然被企业以该员工信息申报税务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建议大家都去查询自己的年度纳税情况,如果也存在这种情况的话,可以进行申诉。申诉类型可以选择:目前在职、从未就职、曾经在职。
至于企业为什么要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虚报税务,我们先不讨论。就说说被企业虚报税务对我们个人有什么影响。
首先,毋庸置疑的是身份信息泄露。第二点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影响是,占用免税额度、或者影响退税。
按照规定,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而年度收入综合所得收入超过额度的,也可以根据相关公式,在年度汇算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如果你的信息被大量冒用,多出一些不属于你的收入,导致系统内你的年收入比实际的高,那么可能原本你不需要缴税的、或者可以退税的,都享受不到了。甚至还有可能需要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这就切实地影响到我们的钱包了。
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们,也不要觉得个人所得税“雨我无瓜”,最好都查查纳税明细,说不定你的身份信息已经被冒用申报了税务。
有了个人所得税APP的这个功能,你对自己的年度综合收入可以更加清晰明了,被不知名企业冒用身份信息申报的税务,也可以及早申诉。对每年的纳税明细终于可以不再糊里糊涂了。
最后,可能有些人会问2019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怎么结算,这里附上官方税务机关给出的解读:
一、2019年度汇算的公式: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详情可以点击:《正式文件来了!2019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这样办(附解读)》
注:以上引用来源是:广东税务微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