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输入法第一案的“企鹅与狗互咬案”扰攘多时,近日有了最新进展,在介绍案情之前,我们先来理清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
搜狗先发制人——
2009年6月,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告深圳腾讯公司的QQ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及为腾讯提供QQ拼音输入法下载服务的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原告因本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51万余元
搜狗指出,腾讯公司在用户使用QQ拼音输入法时利用破坏性技术手段阻止了网络用户同时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同时对网络用户的输入法排列顺序进行人为干预,使“搜狗拼音输入法”排序位置始终处于“QQ拼音输入法”之后。同年11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该案。
腾讯绝地反击——
2009年11月13日,在北京市二中院还没正式受理此案时,腾讯就已经作出了反击,反击的形式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腾讯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搜狗拼音输入法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停止恶意干扰用户选择QQ拼音输入法等,并向腾讯公司支付2000万元赔偿。腾讯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还特别提到,索赔2000万是参照了搜狗诉腾讯不正当竞争一案中的索赔数额。
腾讯公司指责,搜狗拼音输入法中设置了特定进程,如果用户安装了腾讯的QQ拼音输入法,这个名为“搜狗输入法管理器-输入法修复”的进程会自动启动,提示用户其输入法需要进行“修复”,导致输入法列表中的“QQ拼音输入法”被删去。
腾讯和搜狗分别在两个中级法院互诉对方涉嫌不正当竞争,索赔额都是2000万元,被誉为是中国输入法的第一案,就这样诞生了。
腾讯起诉搜狗恶意竞争一审宣判
二中院判搜狗胜诉:我们胜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搜狗诉腾讯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宣判,判决腾讯败诉,深圳腾讯有限公司和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须停止提供涉案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下载服务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法院判决腾讯公司累计赔偿33.15万元,并在腾讯网等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七十二小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一中院判腾讯胜诉:我们才是胜利者!
在搜狗发布胜诉宣言的时候,北京市一中院也宣布了审判结果,判决认定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两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万元。
同时,腾讯还在其网站上放出了相关专题,大有胜利者的姿势。相比之下,搜狗的反应就冷淡得多,只是在其IT频道下发布了一条他们在二中院胜诉的新闻。
两起官司在不同法院起诉、同一阶段宣布结果、并且被诉方均败诉“各打50大板”。搜狗与腾讯既是被告也是原告,在一中院胜诉的,在二中院败诉,在二中院败诉的却在一中院胜诉,听起来可能有点荒唐,但是事实摆在眼前。
专家观点:
法律专家则认为:法院判决的司法公正性毋庸置疑,两起案件出现此类结果意味着双方在竞争中均存在过错。
“双方互诉行为时有关联的,必然有一方实施在先,或者同时实施,他们在时间上有连续性或者说因果性。”专家认为这种情况实际是一种混合过错。“双方起诉时都会进行公证取证,法院根据证据判决是很正常的。”
不过专家也表示,上述两起侵权案件审理也存在漏洞,“两起案件是有关联的,这两起案件应该进行合并审理,在这样一系列案件里,双方都应该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都应该进行赔偿。”
除了腾讯和搜狗,近期360和金山也因为竞争问题互相提起诉讼。专家表示360和金山的互相诉讼,不排除出现腾讯和搜狗案件结果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