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复从已删除邮件中删除或清空的邮件。
1、打开 Outlook 2010 “ 文件夹 ”选项卡,单击清理栏中的“ 恢复已删除项 ”按钮。对于 Outlook 2007,您可以在 “工 具”选项卡中找 到“恢复已删除邮件” 选项。
2、选中需要恢复的项目后单击左上角的黄色信封标志即可恢复。
二、恢复“Shift+ Delete”永久删除的邮件。
1、由于“ 恢复已删除项 ”默认仅覆盖“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的邮件,要恢复永久删除的任意文件夹的邮件,需对注册表作小小的修改使其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文件夹。然后再使用 “恢复已删除项” 恢复邮件。注册表修改步骤如下:
2、打开注册表编辑器。
3、在开始搜索框中键入 regedit.exe ,然后按回车键。(在 Windows XP 中,打开“开始-运行”,同样键入regedit.exe,回车。)。若有用户账户控制窗口弹出,请允许以继续。
4、新建键值。
5、请按如下路径展开注册表项: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Exchange\Client\Options,在 Optinos 右侧细节窗口空白处,右击鼠标 ,选择 “新建-DWORD值 ”。并将新建值命名为 DumpsterAlwaysOn。
6、赋值。 双击打开D umpsterAlwaysOn ,将 数值数据栏更改为1。
7、退出注册表,重新打开 Outlook。再次打开“文件夹->恢复已删除项”时,按“shift+Deletedit”删除的邮件会被列出,选中恢复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