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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A4

参考价:已停产

基本参数

发布时间 2010
型号 A4
手机类型 音乐手机,拍照手机

屏幕

屏幕材质 TFT
主屏色彩 26万色

网络与连接

手机频段 GSM 900/1800

外观

手机外形 直板
手机颜色 灰锖,黑银
尺寸 115.6×54.3×17.5mm
重量 150g
随机配件 锂电池,电源适配器,耳机,数据线,用户手册,保修卡

多媒体娱乐功能

MP3播放器 支持MP3播放,支持MP3,MIDI,WMA,AMR,ACC等格式

基本功能

输入法 中文输入法,键盘
主要功能 内置天线,时钟,内置震动,情景模式,免提通话,待机图片
附加功能 闹钟,日历,计算器,日程表,单位换算,图形菜单

产品质保信息

客服电话 400-735-6666电话咨询
质保政策 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
质保时间 主机1年,电池6个月,充电器1年,有线耳机3个月
详细内容 购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按照发票(或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或者修理。退款及换机凭正式发票(或发货票)、有效保修卡经鉴定属实的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 自购机之日起第8日至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主机或者修理。换机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如销售者缺货或其他特殊情况,用户可致电长虹移动电话客户服务热线,寻求支持。 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有效修理记录,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
备注 单独购买手机配件产品的用户,请完好保存配件外包装以及发票原件,如无法提供上述凭证的,将无法进行正常的配件保修或更换。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际购买地产品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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